执业背景介绍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魏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秉持执业理念
魏宪合律师始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他认真严谨、精益求精,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委托魏宪合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诉称,2013年3月1日双方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30984米钢管委托被告对外租赁,被告每年支付租金56000元,合作期最低5年。但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且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原告曾于2016年拉走部分钢管14471.5米,剩余16512.5米钢管被告至今未返还,截至起诉时被告累计拖欠租金296200元。被告杨XX作为杨XX配偶,共同参与合同履行并使用租赁收益,原告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办理过程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于2025年4月21日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420307.47元,并查封被告杨XX名下房产一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租金计算、钢管返还等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钢管委托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合同期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转为不定期租赁,原告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最终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合同自2025年4月21日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钢管16512.5米;支付原告租金194379.48元、违约金1943.79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按比例由原被告承担。在魏宪合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这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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