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领域深耕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深耕刑事与民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等相关案件办理了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同时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成功辩护案例
执业期间,陈俊全成功处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
寻衅滋事案辩护
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xx等人,属“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争强好胜,殴打行为随意且有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
同时,陈俊全指出蒙Xx具有多项量刑情节。案发后,蒙Xx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他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并考虑到其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家庭情况,建议若定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七人均为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尽管陈俊全对本案定罪的辩护意见未完全被采纳,但在量刑等方面的辩护工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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