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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办理多起刑事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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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243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曾为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争取不起诉,为李某涉黑案实现轻罪辩护。

专业背景深厚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及相关案件800余件,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

林某某案获不起诉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积极收集证据,与公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林某某进行有力辩护,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涉黑案轻判

在李某涉黑案中,公诉机关最初指控李某涉黑。陈俊全律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发现案件中部分情节与涉黑的构成要件存在差异。他通过大量的调查和论证,提出了有力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李某仅构成寻衅滋事罪,实现了轻罪辩护,为李某减轻了法律责任。

蒙X寻衅滋事案

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以大检刑诉(xxxx)6xx号起诉书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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