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职,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擅长专业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他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其擅长领域涵盖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
媒体形象展现
陈晓伟律师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形象。
行业贡献成果
他在行业内也有一定的贡献,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中。他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为律所的刑事业务发展贡献力量。
处理集资大案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公开宣传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13亿余元,损失10亿余元。杨XX在其中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
制定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与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未被羁押期间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未达到自动投案的自主性,不构成自首,但配合侦查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杨XX协助辨认同案犯门牌号,未达到协助抓捕程度,不构成立功。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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