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剩余共同财产怎么算
夫妻剩余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扣除已处分部分后所剩的财产。首先要界定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然后明确已处分财产,如消费、赠与他人、偿还债务等。计算时,将双方确认属于共同财产的财物、存款等相加得出总额,再减去已处分部分。若涉及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财产,需进行评估确定价值。若对财产性质或数额有争议,可协商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法律和证据认定并分割。
二、夫妻剩余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夫妻剩余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该编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其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我们探讨夫妻剩余共同财产怎么算时,会发现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离世后应如何分配,这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继承问题。此外,若双方存在婚前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在计算剩余共同财产时又会产生不同的计算方式。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让你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如果你在计算夫妻剩余共同财产,或是面对与之关联的复杂问题时仍有疑问,不要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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