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官司最多打几次
法律未对离婚房产官司的次数作出限制。通常一审程序中,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但如果有新事实、新证据或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当事人还能申请再审。再审是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不过启动再审需符合严格条件,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实践中,多数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即告终结,反复多次打官司的情况较少,且多次诉讼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费用。
二、离婚房产官司最多可上诉几次
在我国,离婚房产官司实行两审终审制,即最多可上诉一次。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不过,若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还可以申请再审,但再审并非上诉程序,且申请再审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需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受理并再审。
三、离婚房产官司上诉次数有限制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官司上诉次数是有限制的。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所以离婚房产官司通常只能上诉一次。一审判决后,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不服第一审裁定,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不过,如果当事人认为终审裁判有错误,可依法申请再审,但再审并非是正常的上诉程序,且启动再审有严格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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