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撤销诉讼时效在几年之内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相关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若涉及不动产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等纠纷,适用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不动产撤销时权利规定是怎样的
不动产撤销通常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撤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若存在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登记机构错误登记等情形,可撤销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若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登记事项错误,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材料直接办理更正登记。
此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等途径撤销该行为,并申请撤销不动产登记。
三、不动产撤销权除斥期间所指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撤销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
在不动产相关法律领域,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等情形下,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针对此撤销权,一旦期间届满,撤销权即消灭。
一般而言,其起算点依具体情形而定。例如基于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订立的涉及不动产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况,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稳定。
当我们了解了不动产撤销诉讼时效在几年之内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超过这个诉讼时效去提起不动产撤销诉讼,法院会如何处理呢?一般而言,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可能会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另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一些法定的中断、中止情形,又该如何计算时效呢?这些情况都较为复杂。如果您对不动产撤销诉讼时效的计算、超时效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