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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破局“离婚避债”,助力债权人锁定夫妻共同售房款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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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068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了霍新丹律师代理的一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原告王XX遇被告罗XX“离婚避债”,霍律师精准制定策略,收集证据,在庭审合理阐释。法院最终明确罗XX对售房款享50%份额,为债权执行奠定基础,也为类似案件提供维权路径。

一、“离婚避债”引发债权纠纷

在商业活动中,债权债务纠纷时有发生,而“离婚避债”这种恶意行为更是让债权人维权难上加难。原告王XX系北京XX有限公司经理,与被告罗XX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经调解和法院裁定,明确罗XX需偿还货款,但他未履行。罗XX与段XX原系夫妻,在债务存续期间,他们拥有房产和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然而,二人离婚时将财产全归段XX,段XX随后出售房屋。王XX发现“离婚避债”行为后,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虽撤销了财产转让条款,但售房款未分割,债权仍未实现,于是委托霍新丹律师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

二、霍律师精准制定维权策略

霍新丹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深耕北京法律服务市场13年,是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面对这起复杂案件,他迅速厘清案件核心矛盾与法律适用难点。明确本案系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与此前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有本质区别。本案关键难点在于房屋已售,原共有财产转化为售房款,实际成交价格不明,且二被告大概率缺席审理。霍律师确定了“以生效判决为基础、以共有财产属性为核心、以间接证据佐证售房款合理性”的突破思路。同时,对原告的四项诉讼请求进行筛选,聚焦确认售房款50%份额这一核心诉求,为其他诉求做好被驳回的预案,避免分散审理焦点。

三、构建证据链应对缺席审理

为应对二被告可能的缺席审理,霍新丹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梳理证据。整理人民调解协议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证实债权合法有效且未完全受偿。提交结婚登记信息、房屋及车辆购买凭证和生效判决书,证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共有属性恢复。收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记录和沟通记录等,证明房屋已售且未分割,罗XX怠于行使分割权影响债权实现。提取此前庭审笔录,间接佐证售房款可分割,构建了完整闭环证据链。

四、庭审阐释核心逻辑获胜诉

庭审中,二被告缺席,霍新丹律师围绕核心逻辑展开陈述与举证。说明本案满足代位析产的法定条件,售房款分割合理,且对超出审理范围的诉求进行法律说明。江苏省X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霍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明确罗XX对涉案房屋售房款扣除合理支出后享有50%份额,为王XX后续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霍新丹律师在处理复杂债权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也为债权人面对“离婚避债”等恶意行为时提供了有效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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