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背景
洪昊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一职。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自2022年开始执业。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等多个领域,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家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近千余件,涉及处理金额上亿元。其所在团队具有多专业背景,还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二、邻里建房纠纷引诉讼
此次案件是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的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原告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施工过程中,邻居(被告)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一审:围绕核心事实举证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被上诉人)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中,律师紧紧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开展工作。他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以此来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这些充分的证据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二审:有效质证反驳抗辩
二审中,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进行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经过他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驳,让法院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案件的真实情况。最终,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洪昊律师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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