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010人看过
导读: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抗辩权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请求而实施的,简单来讲,就是拒绝执行对方请求,要求合同中止执行。从时效上分类的话,抗辩权可以分为暂时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那么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吧。

一、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二、引起永久性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合同法》第117条对该问题做出了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债权人过错

债权人过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或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造成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58条也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已过时效期限

此处所指的时效乃指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所谓诉讼时效,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权利被侵犯者不行使权利的,使其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的第135条和第136条对于诉讼时效的一般情况作出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民事法律中有“协议免责”一说,它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相比侵权责任法而言,在《合同法》中,免责条款更受关注。

现在,大家应该对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有了基本认识了吧。合同当事人行使永久抗辩权是没有时效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针对合同另一方提出的请求,都有权拒绝执行。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很多,包括债权人过错、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及双方约定免责条款等。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