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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林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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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4 · 1749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非法占用林地,有以下情形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追诉:一是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二是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达十亩以上;三是相关林地数量分别达相应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是一项达相应标准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合计达规定标准。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侵占林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占林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侵占林地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林地可能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两类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两类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属于“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三、侵占林地犯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从轻量刑

侵占林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出现以下情形可从轻量刑:行为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即自首,可从轻处罚;若罪行较轻,还可能免除处罚。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处罚。犯罪后积极退赃、主动恢复被侵占林地原状,降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可酌情从轻。行为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时可予以考虑。另外,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和后果相对轻微的,在量刑时法官也可能酌情从轻。

当了解侵占林地立案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侵占林地后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如何修复与赔偿,这不仅关乎法律责任,也影响着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对于非法侵占林地后所获取的非法利益,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处理和追缴的,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要点。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若你对侵占林地立案后的法律程序、生态赔偿或者非法利益追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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