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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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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4 · 1322人看过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无统一“新标准”具体数额,其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为:医疗费依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等确定;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残疾和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乡人均收入,自定残日或按二十年算,六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以上按五年算。
人损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一、人损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没有统一的“新标准”具体数额,其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人损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如何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造成他人一般人身损害未构成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通常较低;造成他人残疾的,结合伤残等级,一级伤残一般可获较高数额,逐级递减;致人死亡的,抚慰金数额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确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也会有大致的裁量范围和标准,以平衡裁判尺度。

三、人损赔偿中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人损赔偿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若医疗机构出具了关于营养费的明确建议,如具体金额、营养期时长等,法院一般会将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若未给出明确意见,法院会结合受害人伤残情况酌定。通常,伤残程度越高,营养费越高。

司法实践里,部分地区有具体的营养费标准,如按每天一定金额计算,常见为20-50元/天;也有些会根据营养期乘以一定系数确定。营养期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或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酌定合理期限。赔偿义务人对数额有异议,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在了解人损赔偿新标准是多少之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人损赔偿后,若涉及后续治疗,后续治疗费该如何主张呢?一般来说,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可在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另外,人损致伤残,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是怎样规定的呢?通常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您对人损赔偿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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