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法人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无需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个人财产和公司资金随意调用等。此外,若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也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股东对公司法人的侵权之债要担责吗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侵权之债一般以其出资为限担责。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通常情形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无需对公司侵权之债承担额外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也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股东在法人侵权之债中需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法人侵权之债中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公司等。所以,股东通常对法人侵权之债不担责,除非有滥用权利等法定情形。
在探讨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法人的债务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过,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公司进行清算时,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等,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要是你对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具体情形、责任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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