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的多元履历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联系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姚厅律师拥有众多职务和称谓,他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度优秀律师、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广州市律协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协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其擅长领域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秉持“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
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胜诉案例
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姚厅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案号为(20XX)粤XX民终1XXXX号,由广东省广州市XX人民法院审理。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郭XX、邱X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在明确借贷关系方面,他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驳斥了“担保人”身份的说法。
在还原资金流向时,面对上诉人声称“未全额收到款项”及“资金回流”的问题,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共计32万元,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多笔经济往来,这成为本案的难点。姚厅律师通过梳理详尽的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他主张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这笔32万元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黄XX有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因此本案债权并未消灭。
针对上诉人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及“2000元保费”的异议,姚厅律师坚持利息与费用主张的合法性,认为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且一审法院已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三、法院判决与客户权益保障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的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的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他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复杂的经济纠纷,还是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案件,姚厅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担当精神,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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