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风采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同时,她还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
二、经典案例呈现
在魏潭良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一起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尤为引人注目。该案件由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XX)豫01XX刑初XXX号,核心案由是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魏潭良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
检察院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是3年,但在魏潭良律师的努力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冯XX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一结果使得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十分显著。
三、同案量刑对比
对比同案其他被告人的量刑情况,更能凸显魏潭良律师的辩护成效。组织者(主犯)中,老板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经理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经理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里,财务吴XX(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夜班经理李XX(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客户经理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还有因窝藏罪被判处2年的李X、孙XX。
四、案件关键认定与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
魏潭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也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值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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