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实力不凡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现任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和刑事案件等领域,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还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
二、民间借贷纠纷难题
在广东省广州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案号为(20XX)粤XX民终1XXXX号。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三、律师有力反驳观点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郭XX、邱X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在明确借贷关系方面,他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这充分证明了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驳斥了“担保人”身份的说法。在还原资金流向时,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共计32万元,锁定借款本金。面对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的复杂情况,姚厅律师通过梳理详尽的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这笔32万元借款。对于上诉人对利息及保费的异议,姚厅律师坚持利息与费用主张的合法性,指出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对利息上限的调整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法院采纳意见胜诉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的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的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姚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秉持“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其办公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有法律需求的客户可放心寻求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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