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分居六个月能不能去办理离婚
仅分居六个月并不必然能办理离婚。
若双方协议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诉讼离婚,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六个月可作为参考因素,但还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分居六个月办理离婚在法律上可行吗
仅分居六个月办理离婚,若协议离婚,可行。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与分居时间无关。
若诉讼离婚,仅分居六个月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因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需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准予离婚。所以仅分居六个月,难以认定感情破裂,除非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分居六个月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咋判
分居六个月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如下原则。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居时间长短不影响财产分割的基本规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倾斜。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当探讨已分居六个月能不能去办理离婚时,除了这个问题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即使满足离婚条件办理了离婚,财产分割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公平合理地划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另外,若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重要事项,怎样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保障孩子的成长环境,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你对已分居六个月办理离婚的具体流程、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争夺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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