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个人损失怎么算
交通事故个人损失计算分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方面。
财产损失:一般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有修复价值的财物,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无法修复的财物,按市场价格折旧后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个人损失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个人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计算标准,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财产损失赔偿范围等作出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当我们探讨交通事故个人损失怎么算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个人损失计算完成后,若涉及保险理赔,该如何与保险公司沟通争取合理赔偿额度,这其中有诸多细节需要注意。另外,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又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复核,以确保个人损失能得到公平的计算和处理。交通事故的后续事宜往往复杂且繁琐,若你对个人损失计算的具体细节、保险理赔流程或责任认定复核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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