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诉时效期限的界定是什么
追诉时效期限依据法定最高刑来界定。《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追诉时效期限的延长条件有哪些
追诉时效期限的延长,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延长条件有二: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甲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为躲避法律制裁而潜逃,无论过多久,都可对其追诉。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乙被抢劫后及时报案,符合立案标准但公安未立案,该案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三、追诉时效期限延长需满足哪些法定情形
追诉时效期限延长,依据《刑法》规定,有两种法定情形: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甲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其为躲避法律制裁而潜逃,无论过多久,都可对其追诉。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比如乙被丙伤害,乙在追诉期内向公安机关控告,若应立案却未立案,后续任何时候都能追诉丙。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追诉时效就会延长。
当探讨追诉时效期限的界定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情况。在追诉期限内,如果犯罪嫌疑人又犯新罪,前罪的追诉时效就会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就是追诉时效的延长。倘若你对追诉时效的中断、延长以及计算方法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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