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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所负责人承办千案,再审助当事人免300万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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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119人看过
导读:庞石磊系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其擅长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法律事务,累计承办上千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曾为朱XX再审案翻案,免除其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秉持诚信高效理念获认可。

丰富履历,专业深耕法律领域

庞石磊毕业于四川大学,持有执业证号1510xxxxxxxxx4382,服务四川成都地区,办公地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峨影1958数字影像产业中心三楼。其任职于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身兼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等多职,同时担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从2006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承办案件千余起,涉及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在业界口碑良好。

再审案件,复杂案情引发争议

2013年,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XX公司受让XX公司50%合作份额权益,转让价款5300万元。同年,XX公司委托委托人朱XX协助办理项目开发公司相关事宜。11月30日,唐XX向朱XX个人账户转款300万元。此后项目合作主体变更,XX公司承接案涉债务。2020年,XX公司因朱XX未转款,通知唐XX减少投资总额。唐XX将相关权利转让给白XX,白XX起诉朱XX返还不当得利545万元及利息。一审驳回白XX诉求,二审改判朱XX返还300万元及利息。朱XX不服,委托庞石磊律师申请再审

精准策略,多维度展开代理

庞石磊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二审判决错误,制定再审代理策略。提交《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等一系列证据,指出案涉300万元转款具有合法依据,是朱XX受委托支付项目费用。强调唐XX与白XX债权转让缺乏合法基础,且相关款项已在另案调解中处理。同时指出二审法院采信未经质证证据,程序存在瑕疵。

胜诉结果,彰显律师专业价值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朱XX收取款项有合法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白XX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受理费均由白XX负担。庞石磊律师通过精准研判、完善证据、专业辩论,为当事人免除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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