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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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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5 · 1567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即有配偶者再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非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居;实施家庭暴力,含身体和精神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持续性家暴及拒绝扶养无独立生活能力者;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像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提请求。
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于年老、年幼、患病等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为遗弃。

5.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形认定,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严重过错行为。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请求。

二、请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离婚经济补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二是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比如,在婚姻中女方主要承担照顾家庭、抚育子女责任,男方专注于工作赚钱,双方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离婚时,女方因上述付出较多义务,就有权请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数额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负担义务的时长、程度、另一方受益情况等,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请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并无明确统一量化公式。一般综合多因素判定:一方付出较多义务: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家庭劳务或承担较多家务管理等。双方经济能力差距:若一方收入远高于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适当考虑补偿付出多的一方。婚姻持续时间:婚姻关系存续较长时间,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可能更应得到补偿。当地经济水平:当地生活成本、平均收入等因素会影响补偿额度判断。

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量上述因素,确定合理的离婚经济补偿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在婚姻关系中,了解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至关重要。比如,若一方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据此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还能主张损害赔偿吗?或者,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产分配比例会因这些情形有怎样的不同呢?这些都是与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这些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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