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一起备受关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被告人刘XX原是山东高速XX分公司退休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她自2015年9月起担任XX公司渤海十路店业务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吸收存款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面对这起指控金额巨大的案件,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确定了以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她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思维和专业能力。
首先,在界定请求权基础方面,尹律师紧紧围绕精确指控金额展开。她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的吸收存款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计算不精确。比如“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存款不应计入刘XX名下业绩,客户之间的“对冲”款项应予扣除等。这一系列观点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应对证据瑕疵时,尹律师毫不含糊。针对价值35万元的XX车奖励,她提出该车是刘XX用个人债权冲抵所得,不应简单认定为违法所得。同时,她还提交了刘XX账户交易明细、部分集资参与人出具的谅解书等证据,以证明刘XX的资金往来情况、积极退赔和退赃的态度。
最后,在论证法律适用上,尹律师坚持并强化了公诉机关已认定的从犯情节,强调刘XX仅为基层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她还曾提出本案应属单位犯罪,虽未被法庭采纳,但体现了全面辩护的职责。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自2012年执业以来,她成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市律协多个专业委员会成员以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承办过众多疑难要案。像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赵某某电信诈骗案等,她都凭借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她也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延伸其中,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案件时既专业又温情。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她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