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13年的执业经验,现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其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魏宪合律师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
他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因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杨XX委托魏宪合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双方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杨XX则主张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中,魏宪合律师积极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尽管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杨XX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伊XX承担。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处理复杂民事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他在不同阶段采取恰当的办案策略,从收集证据到庭审抗辩,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十分出色,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来说,魏宪合律师无疑是一位经验丰富、值得托付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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