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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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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1 · 1538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须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作为被告,一审未提二审提的,法院调解,不成则告知另行起诉。且要求赔偿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情形。
哪些情况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哪些情况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

2.与他人同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暴力侵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或恶意地折磨、抛弃家庭成员。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需注意,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

二、何种情形下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对配偶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外,如果存在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怎样的情况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方面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若一方存在上述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时一并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注意,无过错方作为赔偿请求权人,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若离婚时未提,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提起诉讼,但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

了解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后,想必大家对这一法律要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在实际情况中,要想顺利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并非易事,比如如何收集充分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情形,这就需要仔细考量各种细节。还有,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该如何妥善处理等问题。若你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还有更多疑惑,比如怎样界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的证据该如何收集等,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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