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是判决离婚得主要依据吗
孩子不是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感情破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孩子相关问题,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等,是在法院判决离婚时需要一并处理的事项,但并不影响对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即便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若感情未破裂,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反之,若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存在孩子抚养的争议,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并处理好孩子相关问题。
二、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究竟是什么
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判断夫妻感情是否达到上述破裂标准,以此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
三、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判定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感情未达此程度,通常不准离婚。例如双方虽有矛盾,但仍相互关心照顾等。调解和好。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经调解双方和好,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比如调解过程中,双方表示愿意继续共同生活、解决矛盾。存在特殊情况。如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未经军人同意,法院一般不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当我们明确孩子不是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而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或许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比如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又或者,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呢?这些都是离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倘若你在离婚相关事宜上,尤其是涉及孩子抚养的后续问题方面存在疑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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