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予支持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
1.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若仅要求赔偿不要求离婚,法院不受理。
2.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协议中放弃该请求后再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3.有过错方并非《民法典》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比如仅因日常琐事争吵等一般过错,不能主张赔偿。
4.过错方为起诉离婚的原告。法律规定该赔偿通常由无过错方提出。
二、哪些情形下法院会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不支持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只有无过错方有权提出,若双方都有过错则不支持。
二是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没有这些过错,赔偿主张缺乏依据。
三是过错行为与离婚无因果关系。即不是因为该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法院也不会支持。
四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除非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三、何种情况法院不支持离婚精神赔偿
法院通常在以下情况不支持离婚精神赔偿:一是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二是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精神赔偿以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等后果为考量。三是当事人未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般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事后难以得到支持。四是双方对离婚均有过错,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适当减少或不予支持精神赔偿。五是不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案件中法官综合判断认定不应支持的情形。需注意,具体案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和自由裁量权来判定是否支持离婚精神赔偿。
当我们了解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有过错方并非重大过错情形以及过错方为起诉离婚的原告时。其实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更加复杂。比如,如果无过错方曾经在协议离婚时放弃了损害赔偿请求,但后来发现新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或者,过错方虽然不是起诉离婚的原告,但在诉讼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过错行为,又会怎样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或者离婚损害赔偿相关事宜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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