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十年的时间,目前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魏宪合律师主要服务西安、咸阳地区,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的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据了解,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案件已超2000多件。
其擅长的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在实际办案中,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
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称该款项是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杨XX委托了魏宪合律师作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一审时,魏宪合律师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伊XX不服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伊XX承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收集有力证据,在庭审中精准抗辩,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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