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人指的是哪些人
在不同的法律情境下,“第一顺位人”的具体指向有所不同。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两种情况:
一、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具体而言:
配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父母:包括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经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养父母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清偿债务时的第一顺位清偿人
在某些债务清偿的法律关系中,例如企业破产清算时,第一顺位清偿人通常是指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比如担保物权人,其中包括抵押权人,他们通过抵押合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押物有相应权利;留置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对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等。
这些担保物权人因其对特定财产的权利,在债务清偿时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具体是哪些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首先由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存在多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第二顺位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能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开始继承。
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未婚且无子女,父母也已离世,此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可继承遗产。
另外,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第二顺位继承人也能继承。比如,子女为争夺遗产故意伤害被继承人致其丧失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等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份额。需注意,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影响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不同法律情境下“第一顺位人”的具体指向后,或许会对相关法律关系有更清晰的认知。比如在遗产继承后,如果遇到遗产分割不均等纠纷该如何处理?或者在债务清偿中,若对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存在疑问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与“第一顺位人”紧密相关。倘若你还有任何关于“第一顺位人”在法律应用中的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明晰法律要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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