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行业中,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豪。
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他一直深耕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优质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
在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充分展现。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借款冲抵和剔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中,强调自首、提交表彰材料、提及立功线索等。
虽然法院在罪名认定上未采纳程豪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受贿数额也全额认定,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他关于“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明确了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
尤为重要的是,程豪律师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关键法定情节,其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认可,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价值追求,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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