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就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合伙人。他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联系地址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沈杰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优势明显,工学的严谨逻辑使他能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他现任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秉持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擅长在劳动争议纠纷中,通过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此外,他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还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他曾获得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二、主办案例
案情介绍:楚XX与杨XX于2011年5月登记结婚,二人在南通市共同经营床上用品生意,期间雇佣了骆XX。2022年起,杨XX与骆XX相处暧昧,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间,杨XX通过微信、中国XX银行多次向骆XX转账,累计140808元,同期骆XX向杨XX转账20000元,一审法院认定杨XX实际赠与骆XX120808元。楚XX以杨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骆XX返还财产。
律师办案过程:沈杰律师作为楚XX的代理律师,在一审阶段助力法院明确赠与行为的违法性,奠定了胜诉基础。骆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中提交视频、转账及取现记录,主张无赠与行为。沈杰律师质证时,认可骆XX向杨XX转账的54000元可抵扣,驳斥其向案外人转账及取现的无依据主张。
案件结果:一审法院认为杨XX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赠与无效、骆XX返还120808元。二审法院采信沈杰律师的质证意见,改判确认杨XX赠与骆XX86808元无效,骆XX需返还该款项,沈杰律师最终帮楚XX挽回86808元财产,高效维护了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沈杰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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