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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病历医院不配合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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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173人看过
导读: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时,可采取以下措施: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共同委托鉴定时,医院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材料致鉴定不能需担责;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其有权责令配合,仍不配合则行政处罚;诉讼中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院可作不利推定,认定患者相关主张成立。
鉴定病历医院不配合怎么处理

一、鉴定病历医院不配合怎么处理

若医院在病历鉴定时不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应承担责任。

患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医疗机构配合鉴定工作,若医院仍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若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院可作出对其不利的推定。即法院可能会认定患者关于病历相关主张成立,以此来平衡双方的诉讼利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如何维权

若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其有权对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医院配合鉴定。其次,若处于诉讼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鉴定,法院可推定患者就该鉴定事项主张的事实成立。最后,患者也可借助媒体、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力量施加舆论压力,促使医院配合。维权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就诊记录、缴费凭证等,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怎么维权

若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患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一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配合鉴定。二是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若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病历鉴定,法院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推定患者关于病历相关主张成立。患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医院有提供病历义务及不配合鉴定的证据,如与医院沟通的记录、书面申请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赔偿与公正处理结果。

当遇到鉴定病历医院不配合怎么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已知的解决办法,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医疗纠纷处理,比如会对患者要求的赔偿金额计算造成阻碍。而且,这种不配合行为可能存在医院隐匿或篡改病历的嫌疑,这会让患者在维权过程中更加艰难。若后续涉及诉讼,医院不配合鉴定也可能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如果您在处理医院不配合病历鉴定的过程中,还想了解如何收集其他证据辅助维权、医院不配合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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