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诉时效过了咋追责
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过了便不再追诉。但存在特殊情形,可继续追责。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即便超过追诉时效,也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责。对于这类特殊案件,需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由最高检严格审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
二、追诉时效过了还能追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诉时效届满后,一般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例外情形:
1.一般规则:法定最高刑对应追诉期限(如不满5年有期徒刑经5年,无期/死刑经20年),期限届满未追诉的,不再追责。
2.例外情形:
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时效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时效限制;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案件,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追诉;
追诉期内犯新罪的,前罪时效中断,自新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若无上述例外情形,追诉时效届满则不得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判断是否符合例外条件。
三、追诉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诉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
该法定事由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也就是说,在追诉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又实施新犯罪,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前罪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例如,甲在2020年实施A罪,法定最高刑为5年,追诉时效为10年。2023年甲又实施B罪,此时A罪追诉时效中断,从2023年开始重新计算A罪的10年追诉时效。
当探讨追诉时效过了咋追责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联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过了不再追诉,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倘若你在追诉时效及追责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特殊情形的认定标准等,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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