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犯满足何种条件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且保外就医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属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同时,一旦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或违反规定,应收监执行。
二、罪犯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罪犯申请监外执行,首先需符合法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申请流程上,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等。保外就医的,还应由罪犯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具备相应条件并履行保证义务。
三、监外执行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适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仅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可适用。
2.具体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且无社会危险性、不自伤自残);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3.执行要求: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应及时收监。
以上为法定核心条件,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查适用。
当探讨罪犯满足何种条件监外执行时,除了基本的监外执行条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监外执行的期限如何确定,一般会根据罪犯的病情、改造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也十分重要,他们必须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等。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如果您对罪犯监外执行的期限、期间规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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