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妇女离婚能否分到房产
农村妇女离婚时能否分到房产,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妇女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建造或购买的房屋。
实践中,若房屋是婚前男方家庭建造,仅在婚后共同生活使用,一般不算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参与了扩建、翻建等,可就增值部分主张权益。
离婚分割房产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较多家务、抚养子女等,法院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照顾。
二、农村妇女离婚能否分割农村房产
农村妇女离婚时能否分割农村房产,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妇女有权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男方婚前建造,属男方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女方无权分割。但若是女方在婚后对房屋有修缮、装修等添附行为,可就增值部分要求相应补偿。此外,若女方为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争取自己应得权益。
三、离婚时农村房产分割有哪些情形
离婚时农村房产分割分以下情形:
1.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婚前所属一方,离婚时不分割。但若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有修缮、装修等增值部分,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价值应进行分割。
2.婚后共同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判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3.一方父母建造,赠与夫妻双方:若无明确只赠与一方,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明确只赠与一方,则属该方个人财产,不分割。
在探讨农村妇女离婚能否分到房产这个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房产是婚前一方建造还是婚后共同建造,这对房产分割影响很大。若婚前一方建造,婚后共同居住使用,分割时情况就较为复杂;若婚后共同建造,则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另外,房产的宅基地归属也不容忽视,因为宅基地权益与房产分割相互关联。如果您对农村妇女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流程、不同情况的判定标准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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