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诉讼时效几年内
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精神损害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即精神损害事实存在)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及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范畴,其起算点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权利人知晓自身遭受精神损害(如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已被感知或确诊);二是明确具体义务人。
例如:
1.人身损害案件中,若精神损害与身体伤害同时发生(如事故后当即出现恐惧、焦虑),起算点为事故发生且知道义务人之日;
2.若精神损害滞后显现(如因伤残后续引发抑郁),则从确诊精神损害并知晓义务人之日起算;
3.名誉权侵权中,从受害人知道侵权内容及义务人,并感受到精神痛苦时起算。
需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结论:精神损害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精神损害存在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期限三年。
三、精神损害赔偿时效起算点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时效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起算点如下:
一般情况: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人身侵权导致精神损害,当事人从受伤且明确侵权人时起算。
被侵害时不知:若权利人当时不知权利受损或义务人的,从实际知道时起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受性侵: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当探讨精神损害诉讼时效几年内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诉讼时效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确定问题,它会受到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另外,在精神损害诉讼中,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也至关重要,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的视听资料等。若你在精神损害方面遭遇问题,对诉讼时效、赔偿金额确定、证据收集等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