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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过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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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105人看过
导读:追诉期是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一般犯罪按法定最高刑分档: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十年,十年以上的经十五年,无期或死刑的经二十年,二十年以上需最高检核准。追诉期内再犯罪的,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具体追诉期需依犯罪性质、情节等确定。
什么时候过追诉期

一、什么时候过追诉期

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一般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不同罪名的追诉期规定不同,具体需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确定。

二、过追诉期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过追诉期是否追究责任需分情况处理:

1.一般原则:追诉时效依法定最高刑确定(如最高刑不满5年→5年,5-10年→10年,10年以上→15年,无期/死刑→20年),超过时效且无例外情形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例外情形: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时效限制;

被害人追诉期内控告,司法机关应立案未立案的,不受时效限制;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追究。

3.时效中断:追诉期内再犯罪的,前罪时效自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综上,过追诉期并非绝对不追究,需结合是否存在上述例外情形判断。

三、过追诉期还能立案侦查吗

一般情况下,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能立案侦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当我们探讨什么时候过追诉期时,除了了解基本的追诉期限知识,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追诉期的计算起始点和截止点是如何确定的,这会受到犯罪行为状态、是否有中断或延长等因素影响。另外,在追诉期内如果犯罪嫌疑人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追诉期的计算也会发生变化。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理解追诉期十分关键。若你对什么时候过追诉期以及相关的追诉期计算、中断延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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