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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刑事诉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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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434人看过
导读: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构成犯罪时,可通过刑事诉讼处理,通常涉及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是股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数额巨大处三至十年并罚金;挪用资金罪是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或借贷他人,符合特定情形处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较大不退还处三至十年。具体处理需依案件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
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刑事诉讼怎么处理

一、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刑事诉讼怎么处理

若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构成犯罪,可通过刑事诉讼途径处理。通常涉及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若为职务侵占罪,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为挪用资金罪,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处理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证据来确定。

二、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能涉及的刑事立案标准需结合具体罪名确定:

1.职务侵占罪: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依据《刑法》第271条及立案追诉标准,应予立案

2.挪用资金罪:股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他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超3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活动;6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依据《刑法》第272条及立案追诉标准,应予立案。

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他人实施无偿转让资产、违规担保等行为,致上市公司直接损失150万元以上,或股票暂停上市等,依据《刑法》第169条之一及立案追诉标准,应予立案。

以上标准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及最新司法解释,具体以办案机关认定为准。

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刑事立案需哪些条件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犯罪事实:需存在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为。如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该行为不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属于管辖范围:案件要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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