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怎样处理
民间借贷中,若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当事人可在执行申请中明确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法院执行部门会依法执行。若被执行人拒绝支付,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债权人权益。
二、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分两种情况计算。
一是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二是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三、民间借贷迟延履行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迟延履行利息分两部分。一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若未确定给付该利息,则不计算。二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计算公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例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自借款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被告未按时履行。自判决指定履行期满次日起,一般债务利息按年利率6%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算。
在探讨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怎样处理时,除了明确迟延履行金本身的处理方式,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期限是否包含执行和解期间,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不同的认定会对最终金额产生较大影响。另外,若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迟延履行金又该如何分段计算也是值得思索的点。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错综复杂,若你对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的处理细节,或是上述关联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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