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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是否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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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903人看过
导读:退赃不一定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认罪认罚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无异议指控事实、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退赃是挽回损失的悔罪行为,可作为酌定量刑从轻情节,但仅退赃若其他方面不满足不算认罪认罚;未退赃但符合其他要件也可认定。二者不同但可能关联,需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退赃是否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

一、退赃是否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

退赃不一定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退赃是在犯罪后积极挽回损失的行为,有助于体现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考虑。

但并非只要退赃就属于认罪认罚范畴,若仅退赃而在如实供述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不能认定为认罪认罚。反之,即使未退赃,只要符合认罪认罚的其他要件,也可认定为认罪认罚。总之,退赃与认罪认罚是两个不同但可能相互关联的概念,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二、退赃对认罪认罚量刑有何影响

退赃是认罪认罚案件中体现悔罪态度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可与认罪认罚从宽情节叠加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主动退赃、退赔的,综合犯罪性质、退赃数额及主动程度,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从严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已考量行为人主观认罪态度,退赃作为客观悔罪行为,二者结合可进一步扩大从宽幅度,但需避免重复评价。被动退赃或部分退赃的从宽幅度小于主动、全部退赃。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退赃及时性、彻底性及与被害人关系修复情况,在认罪认罚基础上综合确定宣告刑。退赃情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认罚”的具体体现,对量刑的调节作用需与整体悔罪表现相匹配。

三、自首对认罪认罚量刑有影响吗

自首对认罪认罚量刑有影响。自首与认罪认罚均是从宽处罚情节。依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一般应大于仅有坦白,或者虽认罪但不认罚的从宽幅度。

若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再认罪认罚,在量刑时会得到更大幅度从宽。不过,具体从宽比例需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考量。比如,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但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从宽幅度会相对小;犯罪情节较轻,从宽幅度可能较大。总之,自首能在认罪认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量刑从宽空间。

在探讨退赃是否是认罪认罚的一部分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内容。退赃不仅涉及是否属于认罪认罚一部分,还关乎量刑的具体影响。主动退赃往往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退赃的时间、数额等因素来确定从轻的幅度。而且,退赃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能更全面地体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若你对退赃在认罪认罚中的具体作用、退赃后量刑标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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