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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别人商标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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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592人看过
导读:异议他人商标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和答辩费,申请费一般500元,被异议人答辩需缴纳500元答辩费。这是基本费用,实际可能因案件复杂(如法律程序、证据收集)产生额外费用。异议过程复杂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建议异议前咨询专业商标律师以确保申请合法有效。
异议别人商标费用是多少

一、异议别人商标费用是多少

异议他人商标的费用主要包括商标异议申请费和异议答辩费等。商标异议申请费一般为500元。如果被异议人进行答辩,还需缴纳答辩费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基本费用,实际费用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证据收集等,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此外,异议他人商标的过程较为复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议在进行商标异议前,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以确保异议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商标异议需满足哪些条件

商标异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适格:针对《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代理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在先权利冲突)的异议,主体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针对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绝对禁止注册情形)、第十九条第四款(代理机构违规注册)的异议,任何人可提出。

2.对象合法:异议指向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

3.期限合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理由法定:异议理由需明确对应《商标法》前述条款,且附具事实及证据支撑。

5.程序正当:向商标局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异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异议方可被商标局受理并审查。

三、商标异议应在何时提出

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商标异议需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此期间是法定异议期,一旦错过,相关主体将不能再通过异议程序阻止该商标注册,若仍有争议,可能需通过后续的无效宣告等其他程序解决。

在了解异议别人商标费用是多少之后,我们还需知晓其他相关重要信息。提出商标异议后,若异议成功,新商标将无法注册,但原商标持有人可能会采取复审等后续动作,这期间可能产生额外费用。而且,商标异议的流程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如果异议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异议失败。若你在商标异议费用、流程、理由等方面存在疑惑,或者担心商标异议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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