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被人家注册了怎么办
若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你可先确认对方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你的商标构成近似。若构成近似,你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此期间,你应持续使用该商标并保留使用证据。若对方注册的商标与你的商标不构成近似,你可考虑与对方协商购买该商标的使用权或许可权。若协商不成,你可在该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以其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但需注意,以上操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商标被抢注怎么提异议
商标被抢注时,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提出异议。异议期限为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需准备:1.异议申请书(载明异议理由、事实及法律依据);2.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3.证据材料(含在先权利证明:如在先注册证、在先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对方抢注证据:如业务往来记录、知晓我方商标的证明等)。异议理由可援引《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损害在先权利或不正当抢注有一定影响商标)、第十五条(代理人/代表人或业务往来抢注)等条款。商标局受理后通知被异议人答辩,经审查作出裁定:异议成立则不予注册,不成立则核准注册;对裁定不服可15日内申请复审,再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三、商标被抢注异议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商标抢注异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需明确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适用于企业)或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个人)。
3.证明被抢注商标有在先使用的证据材料,像商品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以证明在抢注人申请前已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
4.能证明申请人对该商标有在先权利的材料,如商标设计底稿、创作说明等。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供,以保障异议申请顺利进行。
当面临商标被人家注册了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见的解决方式,还有一些后续情况值得关注。若商标已被他人恶意抢注,即使成功维权拿回商标,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错过一些商业推广的最佳时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商标抢注可能引发市场上的混淆,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另外,若商标抢注人将商标使用在其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还可能引发新的侵权纠纷。如果您在商标被抢注后,对于维权流程、损失赔偿以及避免后续纠纷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团队会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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