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XX市人民法院一起备受关注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助力当事人陈XX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并追回15万元款项,再次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陈昆伟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拥有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领域,执业至今已处理超百余件案件。
本次案件要追溯到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了《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黄XX将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给陈XX,转让总价40万元,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然而,之后陈XX发现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且黄XX未按约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其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黄XX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不存在违约。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协助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合同变更手续客观上无法实现。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核心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准予解除合同,黄XX应返还15万元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围绕“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一法定情形展开论证,结合关键事实,为法院判决提供了坚实依据。同时,他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合理主张利息。面对被告的抗辩,他有力反驳,明确指出“实际入住不等于取得合法经营权”,彰显了其在处理此类特殊主体合同纠纷的专业性。
陈昆伟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为基础,追求卓越。此次案件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同类特殊主体合同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强烈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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