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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处理专家,精准运用法律降低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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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128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自2021年执业,已承办超300件案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占比约50%。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也有涉足,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俞雯律师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所的合伙人,她自2021年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所在律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俞雯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

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形成了较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房产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也有所涉足。俞雯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这一案例为例,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刘XX在支付2万元定金后反悔,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办案策略。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此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这份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最终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确认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案件走向。她敏锐地搜集到关键证据,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同时,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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