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行业中,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魏宪合。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目前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
魏宪合律师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咸阳,同时也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魏宪合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案件。在处理案件时,他总是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就拿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来说,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主张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在一审中,魏宪合律师接受杨XX的委托,作为其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他协助杨XX收集证据,精心准备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在魏律师的努力下,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到了二审阶段,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尽管双方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于是,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合理的证据收集和有力的法律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在众多当事人眼中,魏宪合律师就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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