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行业里,总有一些优秀的律师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魏宪合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人。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的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0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610xxxxxxxxx5935,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重要职务。他主要服务于西安、咸阳地区,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其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多年来,魏宪合律师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案件超过2000多件,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予以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并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在一审阶段,魏宪合律师接受杨XX的委托,作为其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他协助杨XX收集证据,精心准备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关键证据,向法庭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双方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讼请求。
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了有力抗辩。尽管双方在二审中均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相关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因此,法院驳回了伊XX的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杨XX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魏宪合律师在处理复杂民事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着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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