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违约金与违约赔偿是同一种债吗

违约金与违约赔偿是同一种债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353人看过
导读:违约金与违约赔偿并非同一种债。违约金是依约定或法定,违约时支付的预先确定金钱,具补偿与惩罚双重性,旨在督促履约;违约赔偿是违约致对方损失时的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侧重补偿性,需依具体损失确定。
违约金与违约赔偿是同一种债吗

一、违约金违约赔偿是同一种债吗

违约金与违约赔偿不是同一种债。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具有预先确定性,是在合同订立时就明确约定的,旨在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比如,双方约定若一方逾期交货,每日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违约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需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来确定。比如因违约导致对方生产停滞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违约金主要是一种约定责任形式,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性质;违约赔偿主要是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侧重于补偿性。

二、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一般不能同时主张。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一定金额,其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和制裁违约行为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通常情况下,若约定的违约金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应优先主张违约金,而不能再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请求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

总之,二者不能同时过度主张,以避免违约方承担过重的责任。

三、违约金与违约损失能否叠加

违约金与违约损失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叠加主张。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双重属性。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此情形下违约金与违约损失在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范围内叠加。

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但在减少违约金后,如果仍不足以弥补损失,当事人还可就不足部分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需注意,主张叠加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数额。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判。

当我们厘清“违约金与违约赔偿是同一种债吗”的核心问题后,实践中还有不少关联疑问需要关注。比如约定的违约金若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又比如,违约赔偿的范围究竟包含直接损失,还是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主张,若你在签订合同、遇到违约纠纷时,对违约金调整规则、违约赔偿的具体计算等问题仍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权益边界。

网站地图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