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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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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6 · 2183人看过
导读:申请监外执行需满足三条件:严重疾病需省级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无危害社会风险。需注意审批监管严格,保外就医有疾病限定;执行期间应遵规定(报身体/行踪等),违规可能收监。具体案件可咨询专业律师。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监外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罪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需注意的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同时,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疾病严重程度等方面的限定。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行踪等,否则可能被收监执行。如有具体案件情况,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申请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但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申请监外执行多久能下来会通知

罪犯申请监外执行,一般在一个月内会有结果并通知。对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准予监外执行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判人民法院。决定不批准的,也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除了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之外,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执行期间的监管要求也是需重点关注的关联问题。比如,监外执行并非所有罪犯均可申请,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且需满足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情形;若执行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如病情好转、哺乳期满),仍会被依法收监。如果您对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适用情形的具体认定,或是执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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