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被别人买卖怎么办
若夫妻共同财产被他人买卖,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判断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若第三人不知情且以合理价格受让,完成产权登记等手续,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夫妻一方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但可向擅自处分财产的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若不构成善意取得,夫妻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同时,可追究擅自处分方的责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处理时要及时收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方擅自处分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房如何操作
夫妻分割共同房产,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卖房后分割房款,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结合房产来源、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决。若房产为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一般会判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首付方补偿另一方。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若有贷款未还清,需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完成分割后,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算如何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算,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遵循自愿原则,达成一致分割方案。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常见财产结算方式如下:对于存款,一般均等分割,考虑双方实际需要和照顾无过错方等因素调整;房产,能实际分割使用的进行分割,无法分割的可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车辆等其他财产,同样可采用作价补偿或变价分割方式。同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当遇到夫妻共同财产被别人买卖怎么办时,除了要先明确买卖行为是否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还需关注核心的法律要点:若第三人不知道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已完成过户登记,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此时无法直接追回财产,但可向擅自处分的一方主张赔偿;若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则可通过诉讼确认买卖无效并追回财产。此外,收集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也至关重要。若你正面临此类纠纷,不清楚如何判断买卖效力、收集证据或追回财产,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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