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程豪。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程豪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业内崭露头角。他还是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
程豪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便是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这些资料均属“秘密级”国家秘密。卢XX将信息泄露后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卢XX有自首情节。
办案经过:程豪律师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收受财物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卢XX向吴X的9000元借款应从受贿总额扣除,部分短信查询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费用应剔除。量刑情节辩护时,强调卢XX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初犯情况,指出其全额退赃且家庭困难,请求量刑时考量,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争取立功。
案件结果: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意见,认定卢XX两罪并罚;受贿数额全额认定,未采纳律师扣除意见。但在量刑情节上,认定卢XX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采纳了“退赃”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立功线索未查实、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未采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诸多情节,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程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将案件争议焦点清晰呈现,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到自首和退赃等关键从轻情节,实现了有效辩护;提交表彰材料及陈述家庭情况,体现人文关怀,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自由裁量。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在维护当事人最高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他用专业和担当,诠释着法律人的精神,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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