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被无效起诉应对方法是什么
当专利被无效起诉时,可按以下方法应对:
首先,全面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专利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资料,如研发记录、实验数据、在先公开的对比文件等,用以反驳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观点。
其次,仔细研究对方请求书。分析其提出无效的理由和依据,找出其中的逻辑漏洞、事实错误或法律适用不当之处。
再者,积极答辩。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意见,清晰阐述专利有效的理由,结合证据说明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授权条件。
最后,可考虑参加口头审理。在审理中充分陈述观点,对证据进行质证,与对方进行辩论。若对复审结果不服,还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专利被无效时怎么处理
当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后,应在指定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内提交意见陈述书,针对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结合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授权条件,详细阐述专利应维持有效的理由。
其次,积极收集和整理能证明专利有效性的相关证据,如研发记录、实验数据、在先公开资料等,用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再者,参与口头审理。若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进行口头审理,要按时参加,在庭审中清晰、准确地表达意见,反驳对方观点。
最后,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专利被无效后,是否可以提起再审
专利被无效后,不能直接提起再审。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审查。若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规定,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如果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这里的上诉程序是法定救济途径,并非再审。再审一般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认为确有错误时启动的纠错程序。在专利无效纠纷中,通常按上述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程序进行处理,而非直接适用再审程序。
当我们探讨专利被无效起诉应对方法是什么的时候,除了及时提交答辩状等基础动作,还有两个关键拓展要点需留意:一是需精准梳理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证据链,包括检索对比文件的时间范围、技术特征匹配度等,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应对被动;二是要核查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以及请求理由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无效情形,若存在程序瑕疵可依法提出异议。若您在证据组织、答辩策略制定或后续维权衔接等方面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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